驾车经过人行横道时不礼让行人,9日,阆中交警部门对这一行为公开曝光,并对相关驾驶员作出处罚。这是阆中交警部门曝光的第二批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行为。
当天上午,在阆中本地媒体上,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了14辆小汽车,原因是过人行横道时没有礼让行人。交警不仅曝光了车牌号、违法的时间和地点,同时还附上了违法时的图片、视频。记者查看一段曝光视频和相对应图片发现,2019年7月8日下午3时51分40秒,在阆中市张飞大道南段阆中市人民医院处的人行横道上,行人正过街,但是车牌号为川RK537*的出租车未停车让行。被曝光的个别车辆,不仅未让行,还和行人抢道,行人只好站在人行横道上“礼让”汽车先行。
“过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,不仅要遭曝光,驾驶员还将面临罚款100元、扣3分的处罚。”阆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,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。他同时提醒被曝光的车辆车主、驾驶人,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。
据该负责人介绍,阆中交警部门还将对这种既不文明又违法的行为实行“一月一抄送”制度,凡涉及到党政机关(含社会团体)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含公益性岗位、临聘人员),村、社区工作人员的车辆以及公务车辆,抄告纪委监委、组织部、创文办等部门。
人行横道是一条生命线,设立人行横道的目的是提示驾驶人停车礼让行人,确保行人安全通行。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不仅体现的是文明素质,是交通安全所需,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。该负责人介绍,目前,阆中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曝光这种既不文明又违法的行为,目的是督促驾驶员自觉做一名文明市民,为文明城市建设作贡献。